余姚条形码是必须的吗?
作者:宁波优兴条形码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9-09 08:57:27
条码技术是电子与信息科学领域的高新技术,研究如何将计算机所需的数据用一组条码表示,以及如何将条码所表示的信息转变为计算机可读的数据,包括研究编码规则及标准、符号技术、自动识读技术、印制技术、应用系统设计技术共五大部分。经过多年的研究和应用实践.条码技术已经发展成为较成熟的实用技术。具有操作简单、信息采集速度快、采集倍息量大、可靠性高、设备结构简单、成本低等优点,因而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商业是最早应用条码技术的领域之一。在商业自动化管理过程中,普及商品条码是关键。制造商能够最先从条码信息系统获得信息,最先受益。制造商一旦认识到条码的重要性,在自己的商品上积极地采用条码.条码系统的用户就会急剧增加,商品条码的普及率将大大提高。条码已成为商业自动化不可缺步的基本条件。
在商品上推广条码的目的首先在于实现商店管理的白动化。也就是说,要达到商品管理的数据化和对外作业的自动化。而在这个过程中,POS系统的建立是非常重要的。
POS系统,又称销售点管理系统,它是利用现金收款机作为终端机与主计算机相连,并借助于光电识读设备为计算机录人信息。当带有条码符号的商品通过结算台扫描时,商品条码所表示的信息被录入到计算机中,计算机从数据库文件查询到该商品的名称、价格等,并经过数据处理,打印出收据。
POS系统的建立,可使商家及时了解经营情况,能减少库存,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制造商则可以从POS系统中及时获得商品及市场信息,及时调整生产结构,提高产品竞争力。同时,POS系统为顾客提供了更加满意的服务。
采集商品信息的目的是为了使用信息,并通过信息交换实现资源共享,从而提高信息的利用率,为科学决策服务。没有信息交换,条码系统就无法发挥应有的效益。条码作为商品信息的载体,不仅为生产商、批发商、零售商建立了联系的纽带,更重要的是为电子信息交换提供r通用的“语言”。
许多人不了解商品条码系统的真正内涵,误以为商品条码不过是商品的标识代码而已。其实,推广商品条码的真正意义在于商业信息的电子数据交换EDI(ElectronicDataInterchange).实现无纸张贸易。这样人们可以通过电子信息交换系统,及时、准确地获得所需要的商业信息,提高生产和经营效率。
我国条码技术的研究始于20世纪70年代。当时的主要工作是学习和跟踪世界先进技术。随着计算机应用技术的普及,80年代末,条码技术在我国的零售、仓储、邮电、图书管理及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控制等领域开始得到初步的应用。我国幅员辽阔、行业众多,条码技术是迄今为止最经济、准确、方便的数据输入手段之一,在我国有着广阔的应用和发展前景。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品条码管理,保证商品条码质量,加快商品条码推广应用,促进电子商务、商品流通信息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条码,是指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代码组成的表示商品特定信息的全球统一标识,包括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物流单元、位置等的代码和条码标识。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注册、编码、设计、印刷、应用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第四条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管全省商品条码工作。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商品条码监督管理工作。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设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编码分支机构),按照规定职责开展工作并提供相应技术服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商品条码相关工作。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支持和鼓励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使用商品条码,并将推广应用商品条码纳入当地信息化建设内容。
第二章注册、续展、变更和注销第六条厂商识别代码是商品条码的重要组成部分。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先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经核准注册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以下简称系统成员)后,方可使用商品条码。集团公司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需要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当单独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第七条申请人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应当向编码分支机构提出申请,填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出示营业执照或者相关合法资质证明并提供复印件。第八条编码分支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的,签署意见并报送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审批;初审不合格的,应当将申请资料退给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九条申请人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发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以下简称《系统成员证书》),取得系统成员资格。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厂商识别代码:(一)不能出示营业执照或者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文件的;(二)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组织或者单位,非本单位使用厂商识别代码的;(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国际物品编码协会章程的其他情形。第十一条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为2年。系统成员应当在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到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续展手续。有效期届满前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系统成员资格。第十二条系统成员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的,应当自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持变更证明文件和《系统成员证书》到编码分支机构办理变更手续。第十三条系统成员停止使用厂商识别代码的,应当自停止使用之日起3个月内到编码分支机构办理注销手续。已被注销厂商识别代码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需要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当重新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第十四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下列预包装产品,生产者应当在其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使用商品条码:(一)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卷烟;(二)药品、医疗器械;(三)儿童玩具、家用电器、日用化学品、陶瓷制品;(四)服装、纺织制成品、针织品;(五)种子、农药、化肥、兽药;(六)电线电缆、光缆、汽车零部件;(七)家具、装饰材料。前款规定的产品类别需要调整的,由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编码、设计和印刷第十五条商品条码的编码、设计和印刷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规定。商品条码印刷面积超过商品包装表面或者标签可印刷面积1/4的,可以申请使用缩短版商品条码。第十六条系统成员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编制商品代码,并自商品代码编制完成之日起30日内向编码分支机构通报编码信息。第十七条从事商品条码印刷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依法取得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和特种行业许可证;(二)具有保证商品条码印刷质量的技术设备;(三)具有健全的商品条码印刷质量保证体系,并有效运行;(四)具有商品条码印刷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和检验能力。第十八条印刷企业承揽商品条码印刷业务时,应当查验印刷委托人的《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合法使用商品条码的证明文件,并登记证书号码或者文件批号。印刷企业不得为未取得《系统成员证书》或者不能提供合法使用商品条码证明文件的委托人印刷商品条码。
第四章应用和管理第十九条系统成员对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享有专用权,不得将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转让他人使用。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二)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三)伪造、冒用商品条码,或者以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第二十一条销售者应当积极采用商品条码进行零售结算,在其经销的商品或者商品包装上已有合格商品条码的,不应再使用店内条码予以替换、覆盖;在其经销的商品或者商品包装上没有商品条码的,可以使用店内条码。店内条码是指销售者自行加工店内销售的商品和变量零售商品的条码标识。店内条码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店内条码(GB/T18283)》有关规定。第二十二条销售者进货时,应当查验与商品条码对应的《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合法使用商品条码的证明文件。销售者不得经销印有未经核准注册或者伪造的商品条码的商品。第二十三条委托他人生产的产品,需要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注商品条码的,被委托方应当标注委托方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第二十四条生产者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的产品,使用本生产者在境外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时,生产者应当提供该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的注册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明,并向编码分支机构备案。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依法对商品条码的使用、印刷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与商品条码有关的违法行为。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利用商品条码对直接关系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预包装产品依法建立和实施质量跟踪与追溯制度。第二十七条编码分支机构应当建立商品条码信息系统,定期公告系统成员注册、注销和商品条码印刷企业等相关信息。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生产者未在其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使用商品条码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商品条码的编码、设计和印刷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规定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系统成员转让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3000元罚款。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销的商品印有未经核准注册或者伪造的商品条码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三条商品条码管理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依法办理厂商识别代码注册申请和续展手续的;(二)不依法履行对商品条码的使用、印刷监督检查职责的;(三)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四)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1、商品宁波条形码的出现和应用极大地方便了商品信息的传播速度,当今社会的发展已和条形码密不可分。世界的主流和趋势,企业更不能忽视商品条形码。
2、要想进超市,上天猫、京东等商超和电商,就必须要办理条形码。
3、我们平时在收银台前购物完毕到了收银台付款时,收银员拿着激光扫描器的台上轻轻掠过,商品的各项信息就出现在屏幕上并可以打印出购物小票。这样不仅实现售货、仓储和订货的自动化管理,而且通过产、供、销信息系统,使销售信息及时为生产厂商所掌握。目前条形码的应用正以惊人的速度扩展延伸。
4、事实上,条码已成为商品进入超市的必备条件,商品条码化是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扩大外贸出口的必由之路,是实现生产流通环节自动化的前提条件,同时也是制造商适时调整产品结构的技术保障。近年来,我国许多城市已有文件规定,所有无条码商品不得进入超市。
条码标签打印的基本常识
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条码标签纸的使用也尤为重要。虽然大多数人对宁波条形码标签纸并不陌生,但有些人仍然很清楚它的具体作用和领域的应用,与您一起普及条码标签的基本常识
条形码标签,如名称所示,是打印或打印的条形码标签,条形码标签是条形码打印机设备打印或打印出来!大多数应用程序要求每个条形码编号是独有的。成本、便利性等因素通常用于使用条形码打印机打印条形码标签。铜纸标签,用于条码打印机常用材料,其厚度一般在80克外。广泛应用于超市、库存管理、服装标签、工业生产线等铜版纸标签使用多的地方。
条形码标签主要用于电子、电子包装标签、玩具包装标签、物流、箱体标签、机场行李记录标签、汽车配件包装标签、日用品、食品、饮料包装标签,适用于各类工业包装标签、手机、通讯产品、计算机码防伪印刷标签、超市电子标签等特殊标签!
打印原理和热控制
热转印和热技术有两种类型:
简言之,跨技术就是使用专用的碳带,通过传真机印刷头工程,将彩带的碳粉涂层加热成纸张或其他类型的材料,因此印刷需要安装一个丝带。由于碳带上的涂层物质可以根据需要选择,产生较强的粘附性,加上印刷介质的选择,可以更保证印刷笔迹不受外界的影响。将条形码打印机的打印头加热过程及其加热方法可以交给计算机进行控制。目前,各种专门用于印刷标签的软件已经开发出来,所以,对于用户来说,可以说非常方便。
直接打印机的原理,在浅色材料(通常是纸张)上涂上透明薄膜,以随着时间的推移将薄膜更改为深色(通常是黑色和蓝色),因此打印时无需安装色带。图像通过加热膜中的化学反应而形成。这种化学反应发生在一定温度下。高温加速了这种化学反应。当温度低于60摄氏度时,膜需要相当长的时间,甚至几年,才能变暗,当温度为200摄氏度时,这种反应会在几个微秒内完成。
热敏打印机有选择地在定义的位置加热热敏纸,从而生成相应的图形。
打印质量主要是控制打印头各个点(加热器)元件的温度,以保持打印质量。
温度控制是通过时间能量(热量)实现的,而不是由热强度的变化实现的。
成像深度的关键:速度、温度和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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