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条形码申请_商品条码注册_产品条形码办理

17732605906(同微信)

余姚产品条形码的数字代表什么?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宁波优兴条形码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余姚产品条形码的数字代表什么?

余姚产品条形码的数字代表什么?

作者:宁波优兴条形码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3-04 08:47:10

随着宁波条码技术的发展,手机二维码电子票的应用日益广泛。近日,条码与本土闸机集成商就为某商业会展在预订门票时就推荐这一应用。而参展市民只需通过手机预订门票获取二维码门票,无须换取纸质门票,即凭电子凭证入场。据介绍,市民通过会展主办方的官方微信购买门票,订单完成后,自助生成二维码电子凭证。入场时,市民将手机上二维码电子凭证在展会门口智能闸机通道上的扫描窗口上刷一下,验证成功,便可进场参观。而二维码电子门票的使用也为主办者的带来以下好处:

(1)无纸门票可以削减成本;

(2)由于面向固定用户销售,因此在开展前可以通过微信进行宣传;

(3)如果在开展当日发生事故或灾难等可以迅速通知到每个人;

(4)由于事先了解到场的用户,便于事后进行问卷调查或传达信息;

(5)如果在售票时能获得购卖者的相关信息的话,可对用户进行分析。二维码电子门票在验票时,只需在验票机感应区一扫就可以验证通过,无需人工手撕副券,平均2秒钟便可验一张门票,方便快捷,也降低人力成本。

由于二维码电子门票识别的特别要求,并不是所有的条码扫描引擎都可以达到上述要求,但经过多方测试验证条码扫描引擎会很容易扫描出在手机屏幕上的条码。作为手机二维码电子门票识别通道闸机核心部件,条码扫描引擎可在手机电量不足、手机屏贴膜、彩色条码等情况下,轻松读取条码,既提升了客户体验,也加快了客户流通,是国内外闸机生产商放心的条码识别模块选择!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商品宁波条码管理,保证商品条码质量,加快商品条码在电子商务和商品流通等领域的应用,促进我国电子商务、商品流通信息化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条码包括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物流单元、位置的代码和条码标识。我国采用国际通用的商品代码及条码标识体系,推广应用商品条码,建立我国的商品标识系统。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条码的注册、编码、印制、应用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标准委)是全国商品条码工作的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管理全国商品条码工作。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以下简称编码中心)是全国商品条码工作机构,负责全国商品条码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第五条厂商识别代码是商品条码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商品条码必须按照本办法核准注册,获得厂商识别代码。

第二章注册第六条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可以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集团公司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需要使用商品条码时,应当按规定单独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第七条厂商识别代码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到所在地的编码中心地方分支机构(以下简称编码分支机构)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申请人应当填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出示营业执照或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并提供复印件。第八条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编码分支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对初审合格的,编码分支机构签署意见并报送编码中心审批;对初审不合格的,编码分支机构应当将申请资料退给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九条对初审合格的申请资料,编码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人交纳的有关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程序。对符合本办法第六、七条规定要求的,编码中心向申请人核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编码中心应当将申请资料退回编码分支机构并说明理由。第十条申请人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由编码中心发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以下简称《系统成员证书》),取得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以下简称系统成员)资格。第十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厂商识别代码:(一)不能出示营业执照或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文件的。(二)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组织或单位,非本单位使用厂商识别代码的。(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国际物品编码协会章程的其他情形。第十二条编码中心应当定期公告系统成员及其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

第三章编码、设计及印刷第十三条商品条码的编码、设计及印刷应当符合《商品条码》(GB12904)等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编码中心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编制厂商识别代码。第十四条系统成员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编制商品代码,向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通报编码信息。第十五条企业在设计商品条码时,应当根据应用需要采用《商品条码》(GB12904)、《储运单元条码》(GB/T16830)、《EAN·UCC系统128条码》(GB/T15425)等国家标准中规定的条码标识。第十六条从事商品条码印刷的企业可以向条码工作机构提出申请,取得印刷资质。获得印刷资质的印刷企业,可优先承接商品条码的印刷业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第十七条印刷企业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印刷商品条码,保证商品条码印刷质量。印刷企业接受商品条码印刷业务时,应当查验委托人的《系统成员证书》或境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并进行备案。第十八条条码工作机构鼓励系统成员和相关单位委托具有商品条码印刷资格的企业印刷商品条码。

第四章应用和管理第十九条系统成员对其厂商识别代码、商品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享有专用权。第二十条系统成员不得将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转让他人使用。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核准注册不得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条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不得伪造商品条码。第二十二条销售者应当积极采用商品条码。销售者在其经销的商品没有使用商品条码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店内条码。店内条码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店内条码》(GB/T18283)的有关规定。生产者不得以店内条码冒充商品条码使用。第二十三条销售者进货时,应当查验与商品条码对应的《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第二十四条销售者不得经销违反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商品。销售者不得以商品条码的名义向供货方收取进店费、上架费、信息处理费等费用,干扰商品条码的推广应用。第二十五条在国内生产的商品使用境外注册的商品条码时,生产者应当提供该商品条码的注册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明,并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备案,由编码分支机构将备案材料报送编码中心。第二十六条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负责组织全国商品条码的监督检查工作,各级地方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监督检查工作。第二十七条各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引导商品生产者、销售者、服务提供者积极采用国际通用的商品代码及条码标识体系,使用商品条码,保证商品条码质量,提高企业在商品生产、储运、配送、销售等各环节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第五章续展、变更和注销第二十八条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为2年。系统成员应当在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续展手续。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系统成员资格。第二十九条系统成员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内,持有关文件和《系统成员证书》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变更手续。第三十条系统成员停止使用厂商识别代码的,应当在停止使用之日起3个月内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注销手续。第三十一条已被注销厂商识别代码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需要使用商品条码时,应当重新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第三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条码。第三十三条编码中心应当定期公告已被注销系统成员资格的企业名称及其厂商识别代码。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系统成员转让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条码的,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3000元罚款。第三十五条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或伪造商品条码的,或者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责令其改正,处以30000元以下罚款。第三十六条经销的商品印有未经核准注册、备案或者伪造的商品条码的,责令其改正,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七条销售者以商品条码的名义向供货商收取进店费等不正当费用的,供货商可依法要求退还。第三十八条本章所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实施。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四十条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条码工作机构的管理与监督。因条码工作机构及工作人员的失误,给系统成员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四十一条从事商品条码管理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四十二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商品条码是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代码组成,是表示商品特定信息的标识。零售商品代码与条码是指以满足零售扫描结算为主要目的,而为商品单元编制的代码和条码标识。非零售商品代码与条码是指以满足非零售结算为目的,而为商品单元所编制的代码和条码标识。在流通环节中,可以对该商品单元进行定价、订购或开据发票。物流单元代码与条码是指对物流中临时性商品包装单元所编制的代码和条码标识。位置代码与条码是指对厂商的物理位置、职能部门等所编制的代码与条码标识。厂商识别代码是指国际通用的商品标识系统中表示厂商的唯一代码,是商品条码的重要组成部分。商品代码是指包含厂商识别代码在内的对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物流单元、位置、资产及服务进行全球唯一标识的一组数字代码。店内条码是指商店为便于商品在店内管理而对商品自行编制的临时性代码及条码标识。第四十三条商品条码收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四条本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第四十五条本办法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1998年7月3日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宁波条码打印机横向和纵向打印条形码,为什么识读率不同条码打印机横向和纵向打印条形码,识读率是不同的,打印出来的条形码清晰度也是不同的。横线出来的条形码图像质量比纵向出来的条形码图像质量高的多。无论你采用哪个品牌的条码打印机都会是一样的效果,在日常的使用中发现,斑马系列打印机在打印纵向条形码时,比其他品牌的打印机会有更好的效果。所以使用条码打印机时,尽量采用横向来打印条形码,如果非要采用纵向打印的话,一定要把条形码的密度掌握好,不要太密了,并且打印浓度也要低一些,这样打印出来的条形码识读率才会好。下面主要分析一下为什么条码打印机针对条形码,横向打印比纵向打印效果好,识读率高?

1、首先,需要从条码打印机热敏打印头的控制原理上进行说明。将计算机中的一个图像,分解为输出用的线形图像数据,分别发送至打印头。对于线性图像中的每一个点,打印头会分别分配一个加热点与之对应。虽然打印头只能打印点,但要打印复杂的条码,必须由计算机软件或打印机分解为线形行。可以想象一下将图像切割为线条,线条必须非常细,使线条中的内容都成为一个个的点。简单地说你可以将加热点想象成一个“方形的”点,最小的宽度可以与加热点之间的间距相同。从其热敏打印头的控制上,可以看出条码打印机在打印条码时,横向和纵向的区别:⑴、横向打印条形码红色线与条形码相交的点,即打印头打印时的加热点。⑵、纵向打印条形码红色线与条形码相交的点,即打印头打印时的加热点。从上面⑴和⑵中的两幅图,可以清楚的看出来,条形码之间的空(白的条)是通过不同的方式来出现的,横向打印时,空是通过控制打印头的加热点之间相互距离来实现的;纵向打印时,空是通过打印机的速度和加热之间的协调来实现的。由于条形码是通过条与空之间比率关系来达到识别的目的的,所以保持稳定的条与空比率是识读的保证,而纵向打印的条空关系由于受机械速度的影响,不能严格保证其条空的比率关系,这样就造成了纵向打印识读率低。

2、打印时,由于碳带的熔化造成的线条毛边横向打印和纵向打印,两种方式不同的加热部位(横向打印为局部分散式加热,纵向打印为整体集中式加热),导致纵向打印时,碳带会在受力面上相同位置持续熔化,会发生线条的变形,导致线条上毛边增加,打印效果下降,随之,识读率也会下降。这种打印质量的下降,可以通过降低打印浓度来得到一定的改善。

宁波条码印刷的起源与特征描述如下:

印刷虽然中国古代的四大发明,但我国标签印刷才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期,而且主要设备、技术、工艺和材料均来自日本、美国和台湾地区。目前标签印刷基本有三种印刷方式,以凸版印刷为主的印刷方式,以柔印、胶印的印刷方式。国内目前仍以凸印为主,柔印次之,少量用胶印印刷,今后发展趋势柔印将占主导地位。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包装行业和防伪行业的需要剧增,国内标签市场,近几年保持着持续高增长的势头,年均增长率均保持在15%-20%,这是其它包装印刷行业无法比拟的。标签印刷已颇具规模,目前全国有4000多家从事标签印刷的企业,年产量达10亿平方米。

标签印刷的迅速发展,有力地带动标签印刷产业链的形成与发展。不干胶标签印刷产业链既包括从事标签印刷企业,也包括设备制造、标签材料生产及相关企业如油墨、制版等。这就为标签印刷行业的发展奠定雄厚的物质基础。

由于我国标签印刷行业起步较晚,近几年虽然发展很快,但同欧、美、日等发达国家相比,无论市场规模、产品档次、新技术的应用以及消费水平等方面还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我国的标签印刷市场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还未成熟。具体差距主要表现在:标签印刷凸版仍占主导地位,而国际上早以柔印为主了;纸类仍占较大的比重,我国85%为湿揭标签,而国际上已转向薄膜为主;专业化标签印刷企业较少;标签印刷中采用新技术较少,有的技术甚至是空白,如射频智能标签等。但是,目前市场需要的变化,特别是处于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时代,对标签印刷在不断地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主要表现在新技术的应用、多功能、多种用途的新品种等方面。

我国标签印刷企业所面临形势还有:国内一批名牌啤酒企业要求提供具透明效果的塑料标签;一些化妆品、洗涤用品企业要求提供模内标签;特别是超市和物流企业迫切要求提供价廉物美的射频智能标签。

以下几个行业对标签的需求尤为突出:

1.日化行业——据统计,日化行业产品对不干胶标签的需求占市场总需求量的30%以上,且日化产品的包装材料中40%都是采用不干胶标签的。由于日化行业的产品大多直接在柜台销售,没有其他形式的外包装,所以标签成为其最重要的产品表现形式。例如随着日化产品中液体洗涤剂产品的日趋普及,这些自动灌装产品在包装形式上越来越多的采用不干胶标签粘贴在瓶体上。

2.电子、电器业——在众多电器上都可以见到贴有各式各样外观的不干胶标签,这些标签单位面积大、种类多。此外,随着IT产品的迅速普及(电脑、电子通讯产品),不干胶标签作为此类产品的说明标识也将广泛应用。

3.医药行业——随着非处方药的上柜销售,药品生产厂家和消费者也将更加重视药品外包装的卫生性和美观性,药品包装已越来越多地应用不干胶标签,推动了药品生产企业加快由传统标签向不干胶标签转换的步伐。

4.物流行业——近年来,随着物流行业在我国的快速兴起,现代物流对可变信息打印标签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如储运标签、行李标签和超市标签等。

今后的一段时间内,我国的标签及柔版印刷业每年将会以30%的速度增长。全国大大小小从事不干胶标签印刷的企业有3000多家,其中具有一定规模的(年销售额在2000万元以上)企业约有六七十家,不干胶印刷的年产量近10亿平方米。这一系列的数字显示标签业在中国的发展之迅猛,相信也会给中国标签商的未来发展注入强大的动力!


 

上一篇:宁波条码的基本规则

下一篇:奉化区产品条形码申请如何办理?

版权所有:宁波优兴条形码代理有限公司  -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